如今,种几盆清新可爱的多肉植物装点书桌、窗台成了一种时尚。不过,普通多肉植物可入不了资深玩家的眼,这也让一些玩家动起歪脑筋。昨天,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我市首例走私濒危植物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派员支持公诉。该案查扣的“龟甲牡丹”、“花笼”、“乌羽玉”等,就是多肉植物资深玩家所追求的极品收藏。
被查获的乌羽玉
被查获的龟甲牡丹
帝冠
星冠
专家意见
据为该案进行现场鉴定的植物学专家、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野生动植物物证技术试验中心薛博士介绍,濒危的多肉植物,对光照、土壤、湿度、通风等条件有苛刻的要求。当它们被走私分子打包、装箱,被迫踏上漫长的跨洲漂泊之路时,在密闭阴暗、与自然隔绝的狭小空间里,等待它们的大多是生命的终结。 “在走私过程中,这些濒危植物的死亡率通常超过50%,即使存活下来,植株的健康度也会受到很大损害。每一个物种都是一座丰富的基因宝库,濒危植物更是如此。如果灭绝了,损失就再也无法挽回。”薛博士表示。
案情介绍:
年10月至年4月间,被告人沈某单独或伙同被告人方某、时某等人,分别采用国际邮寄或绕过口岸边境设关地等方式,走私进境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I、附录II项下的仙人掌科等珍稀植物,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34元,其中被告人方某参与走私数额折合人民币.03元,被告人时某参与走私数额折合人民币.60元。此外,被告人方某于年4月至5月间,还伙同被告人时某采用绕过口岸边境设关地的方式,走私进境仙人掌科珍稀植物,数额共计折合人民币.89元。
7月11日14:30分,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无锡首例走私濒危植物案,无锡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并对该案在新浪官方微博进行了微博直播。
庭审现场
该案系迄今为止全国海关查获数量最大的走私”龟甲牡丹“等濒危植物案件,中、德海关首次深度联手侦办的走私案,海关总署一级挂牌督办案件,入选年全国海关十大经典案件。
公诉人陆春镁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在昨天的开庭审理中,无锡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认为,被告人沈某、方某、时某的行为已构成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物品罪,三名被告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并且这样的大肆走私行为,凸显了人类对自然环境的侵害和掠夺依然十分严重,对濒危植物带来了实质性的危害。希望以此警示花草爱好者们,法律禁止不可为是底线,要增强守法意识。
合议庭将对该案评议后,择期宣告一审判决。多肉“骨灰级”玩家的疯狂海淘之路就此终结,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惩处和终身的悔恨。
相关链接
龟甲牡丹:仙人掌科岩牡丹属植物。其外形奇特,很像一块石雕工艺品,有“活的石头”之称。龟甲牡丹的繁殖非常困难,生长很缓慢,为珍稀的一级保护植物,属濒危品种。花笼:又名皱棱球,仙人掌科皱棱球属多肉植物。分布于墨西哥东北部的一个小山谷中,生长在布满石灰岩质石块的陡峭石壁上。花笼生长极其缓慢,每年仅生长1毫米。乌羽玉:一种细小无刺的仙人掌,肉质柔软、形态奇特,观赏价值很高。
这三种植物,生长在美国、墨西哥边境的荒漠地带,数量稀少,生长缓慢,被称为“植物界的大熊猫”,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禁止国际间任何形式的买卖交易。正因为稀缺性,其身价在国内不断飙升,犯罪团伙为谋取非法利益,不惜铤而走险。
法条链接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年)
第十一条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走私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五株以上不满二十五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十株以上不满二十株,或者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第十二条
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规定的“珍稀植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药材物种名录》《国家珍贵树种名录》中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药材、珍贵树木,《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附录II中的野生植物,以及人工培育的上述植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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